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廉政公署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缩写ICAC),原称“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1974年2月17日组建,是一个与所有的政府机关相脱离的独立的反贪机构。现更名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由专员、副专员及其他委任人员组成。廉政公署的职员并不隶属政府公务员架构,其首长廉政专员直接向政府最高首长负责,也仅仅向他负责,并依据《香港基本法》第57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工作。为有效揭发、调查和打击贪污,廉署获以下三条法例赋予特别权力,分别是《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其调查对象初期限为公务员,继而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所有私人机构。廉政公署成立以来,一直以执法、预防及教育等三管齐下的方法打击贪污,致力维护香港公平正义、安定繁荣,并获得香港政府及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也致令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地方之一。
特别声明
1、字典在线查询网收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廉政公署页面内容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本站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廉政公署页面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举报/反馈页面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2、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字典在线查询网收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廉政公署的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字典在线查询网(www.zidianchaxun.com)。



